※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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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台南市 114/02/10 114/01/08 南市勞安字第1140070792號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顏慶利)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180,000
2 台南市 113/04/10 113/03/20 南市勞安字第1130381546號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顏慶利)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120,000
3 台南市 112/11/10 112/10/03 南市勞安字第1121234782號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顏慶利) 勞動基準法第35條 使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未有30分鐘之休息 20,000
4 台南市 112/08/10 112/06/30 南市勞安字第1120837638號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顏慶利)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60,000 勞動條件專案檢查
5 台南市 112/04/10 112/03/03 南市勞安字第1120284015號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顏慶利)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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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台南市 114/08/11 114/07/16 南市勞安字 第1140989220號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顏慶利)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09條、第224條、第24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1.雇主對於乙炔熔接裝置及氧乙炔熔接裝置,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未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
2.雇主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或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等拆除,採取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
3.雇主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未依下列狀況,於各該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二、於含水或被其他導電度高之液體濕潤之潮濕場所、金屬板上或鋼架上等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8/04 114/06/09 勞職授字1140252643號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顏慶利)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項、同規則第29條第4款、同規則第43條第1項、同規則第58條第5款、同規則第108條第3、4、5款、同規則、同規則第241條及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使勞工從事粗中壓延線壓機(處置熱壓鋼胚)操作,有接觸機械、器具或設備之高溫熱表面(約900度)引起灼燙傷之虞時,未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未有適當之扶手;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盛裝容器和空容器未分區放置;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 ,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 (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堆高機未設置前照燈及後照燈
3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8/04 114/06/09 勞職授字第1140252670號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顏慶利)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同規則第58條第5款、同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橫移區作業機台傳動鍊條、連鑄區控制台上方傳動皮帶及煉鋼廠分流槽台車鍊條等,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橫移作業區作業機台及搬出作業機台等自動化機械,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高度6.5公尺固定式起重機作業平台、高度2.5公尺存放作業平台、高度6.5公尺控制室上方作業平台,其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4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5/08 114/03/19 勞職授字1140251184號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顏慶利)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09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氧乙炔熔接裝置之氧氣吹管未設置安全器;勞工從事固定式起重機吊掛(綑束鋼筋、高溫鑄件)作業時,未確實使用安全帽;固定式起重機(編號:13F4100440012、構造號碼:013FAT0470)操作人員於起重機吊有荷重時,擅離操作位置。
5 台南市 114/03/10 114/02/24 南市勞安字 第1140228957號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顏慶利)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 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未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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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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