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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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產業園區管理局 115/03/11 115/03/05 經園環安字第1150101767號 日月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吳田玉)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逾法令上限 50,000
2 產業園區管理局 115/03/11 115/03/04 經園環安字第1150101576號 台灣通用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謝榕興)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 雇主知悉性騷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50,000
3 高雄市 115/03/11 115/02/26 高市勞條字第11531547700號 薛正忠即高雄市私立和興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40,000
4 高雄市 115/03/11 115/02/26 高市勞條字第11531421800號 維禧長照有限公司(黃登祿)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40,000
5 高雄市 115/03/11 115/02/26 高市勞條字第11531538700號 保町股份有限公司(陳麗芬)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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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台中市 115/03/12 115/02/26 府授勞檢字第1150058030號 冠聖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蔡俊銘)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2 台中市 115/03/12 115/02/26 府授勞檢字第1150059830號 白紗科技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林衍束)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升降機之終點極限開關、緊急停止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應維持其效能。;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應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
3 台中市 115/03/12 115/02/26 府授勞檢字第1150060802號 宏昕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蔡耀坤)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24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衝剪機械之操作部,應具有防止誤觸致滑塊等非預期起動者之構造。
4 台中市 115/03/12 115/02/26 府授勞檢字第1150060725號 北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大甲二廠(林明暉)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第一項工作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施行者,應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對連續送料生產機組等,其部分單元停機有困難,且危險部分無法設置護罩或護圍者應設置具有安全機能設計之裝置,並應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及書面確認作業方式之安全性,並指派現場主管在場監督。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5 台中市 115/03/12 115/02/26 府授勞檢字第1150059595號 安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黃美月)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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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1 高雄市 115/03/11 115/02/25 高市勞條字第11530867600號 峰值行銷股份有限公司(黃淑君)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2項 雇主未依規定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新制資遣費。 100,000
2 高雄市 115/03/11 115/02/11 高市勞條字第1153073400A號 松杰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林宥秝)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2項 雇主未依規定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新制資遣費。 300,000
3 高雄市 115/03/11 115/02/04 高市勞條字第1153027810A號 高雄塑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瑞隆)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第2項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2項
雇主未依規定,以契約終止時之平均工資,計給該保留年資之資遣費或退休金,並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
雇主未依規定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新制資遣費。
600,000
4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115/02/13 115/01/30 保退二字第11560012250號 特翊廣告有限公司(馬致中)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5條第2項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5,000
5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115/02/13 115/01/30 保退二字第11560013461號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尹崇堯)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8條 雇主未依規定於到職7日內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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