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
(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14/11/05 114/09/10 114年府勞條字第1140253958號 國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賀東光)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第2項 育嬰留職停薪遭不利處分 20,000
2 桃園市 114/11/05 114/09/10 114年府勞條字第1140253878號 國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賀東光)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第1項 育嬰留職停薪復職遭拒 20,000
共1頁,跳至第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4/15 114/03/03 勞職授字第1140250827C號 國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賀東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 以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2 桃園市 108/08/05 108/06/06 府勞檢字第1080141773號 國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張超)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 運作者對於第二條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應將下列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每年定期更新:一、運作者基本資料,如附表三。二、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資料,如附表四。三、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資料。
共1頁,跳至第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共0頁,跳至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