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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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09/07/07 109/05/26 109年府勞檢字1090126929號 祥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蔡逢春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2 桃園市 109/05/06 109/03/31 109年府勞檢字1090073582號 祥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蔡逢春 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3 桃園市 109/05/06 109/03/31 109年府勞檢字10900735821號 祥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蔡逢春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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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查詢職場重大災害檢查訊息 請點此)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08/09/04 108/07/15 府勞檢字第1080174206號 祥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蔡逢春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管理人員)。
前條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所屬從事製造之一級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未滿三百人者,應另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勞工人數三百人以上者,應再至少增置專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
2 桃園市 107/11/10 107/09/21 府勞檢字第1070240825號 祥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蔡逢春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使勞工從事重複性之作業,為避免勞工因姿勢不良、過度施力及作業頻率過高等原因,促發肌肉骨骼疾病,應採取下列危害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一、分析作業流程、內容及動作。二、確認人因性危害因子。三、評估、選定改善方法及執行。四、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五、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下列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一、辨識及評估危害。二、適當配置作業場所。三、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四、建構行為規範。五、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六、建立事件之處理程序。七、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八、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3 桃園市 107/11/10 107/09/21 府勞檢字第1070240786號 祥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蔡逢春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管理人員)。
4 桃園市 107/07/10 107/05/25 府勞檢字第1070127286號 祥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蔡逢春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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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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