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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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08/05/06 107/11/29 108年府勞檢字1080035914號 青晨企業有限公司(徐千茵)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2 桃園市 108/05/06 107/11/29 108年府勞檢字10800359141號 青晨企業有限公司(徐千茵) 勞基法第38條第1項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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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7/11/08 107/08/30 勞職授字第1070203977號 青晨企業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6條、第83條、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2條第1項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設置砂輪機之傳動帶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鑽孔機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廠內風扇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高度2公尺以上之置物平台邊緣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置物平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電器開關之帶電部分,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所僱勞工未受吊掛作業訓練合格即從事吊掛作業;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或設置雙手操作式、感應式等安全裝置及其傳動輪、傳動帶及其他構件,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其他防止接觸危險點之適當防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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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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