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
(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外送專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共0頁,跳至第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職業災害之罹災人數 職業災害之發生日期 職業災害之發生地點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1/03/01 110/12/17 勞職授字第1100206464號 鈺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失智棟北面及長照中心南面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0/12/09 110/09/24 勞職授字第1100205050號 鈺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施工架工作臺護欄拆除後,未設置安全母索提供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
3 高雄市 110/12/02 110/08/30 高市勞檢11071626600號 鈺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4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0/05/01 110/02/24 勞職授字第11002007791號 鈺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5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0/05/01 110/02/24 勞職授字第1100200779號 鈺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3款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7款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失智棟2樓樓梯處施工架、失智棟電梯井處施工架及長照中心電梯井處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失智棟2樓樓梯處施工架、長照中心電梯井處施工架、長照中心A區露臺邊緣、長照中心中央區北面施工架、長照中心A區北面2樓樓板邊緣及長照中心中央區3樓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置放於高處,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之;對於不能藉高空工作車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長照中心B區樓梯間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長照中心中央區東面外牆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未禁止使用鋼筋作為拉索支持物,工作架或起重支持架等
共8頁,跳至第
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共0頁,跳至第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1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112/12/11 112/10/30 保退三字第11260178390號 鈺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黃國芳)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5條第2項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5,000
2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112/12/11 112/10/25 勞局納字第11201851850號 鈺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黃國芳)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7條 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或未於期限內通知月投保薪資之調整。 20,000 0
共1頁,跳至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