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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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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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高雄市 114/01/16 113/11/05 高市勞檢字第11372012100號 超晟營造有限公司(羅明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該工程電梯井內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0/07/01 110/04/07 勞職授字第1100201582號 超晟營造有限公司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重型支撐架通道、施工架通道及箱涵頂版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3 高雄市 108/07/22 108/02/12 高市勞檢字第10870262700號 超晟營造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約3.75公尺之辦公室頂板作業場所,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4 高雄市 108/03/25 107/12/22 高市勞檢字第10772286200號 超晟營造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5 高雄市 108/02/21 107/11/26 高市勞檢字第10772126800號 超晟營造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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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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