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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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13/02/05 112/12/08 112年府勞檢字1120345451號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江培琨)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0,000
2 桃園市 111/01/07 110/11/01 110年府勞檢字1100280276號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吳健)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50,000
3 桃園市 110/02/05 109/12/04 109年府勞條字1090305952號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吳健)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50,000
4 桃園市 108/04/03 108/02/18 108年府勞檢字1080012950號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吳健)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5 桃園市 107/06/06 107/04/12 107年府勞檢字1070073680號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吳健)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
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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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1/15 113/12/24 勞職授字第1130207625號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江培琨)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 職業災害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3/09/15 113/08/12 勞職授字第1130205580號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江培琨)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未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未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3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3/09/15 113/08/07 勞職授字第1130205725號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一廠(江培琨)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勞工在作業中使用之物質有因接觸而傷害皮膚、感染、或經由皮膚滲透吸收而發生中毒等之虞時未置備不浸透性防護衣、防護手套、防護靴、防護鞋等適當防護具或提供必要之塗敷用防護膏並使勞工使用。
4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3/06/24 113/05/22 勞職授字第1130204219號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江培琨)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未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未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5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3/09/15 113/05/16 勞職授字第1130204458號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江培琨)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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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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