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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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05/09/10 105/08/23 105年府勞檢字 1050200790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王德芳)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2 桃園市 105/09/10 105/08/23 105年府勞檢字 10502007901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王德芳) 勞基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3 桃園市 105/01/10 104/12/21 104年府勞條字1040328280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王德芳)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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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查詢職場重大災害檢查訊息 請點此)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6/09/30 106/06/19 勞職授字第1060202647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1條第1項 雇主使勞工製造、處置或使用之化學品,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化學品分類,具有健康危害者,未評估其危害及暴露程度,劃分風險等級,並採取對應之分級管理措施。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6/09/30 106/06/19 勞職授字第1060202646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 屬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2條第1款指定之化學品,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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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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