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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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台南市 104/11/10 104/09/30 府勞條字第1040946598號 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楊淑綿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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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高雄市 115/02/13 115/01/27 高市勞檢字第11570227800號 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楊淑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5/03/09 115/01/09 勞職授字第1140255841A號 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楊淑綿)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受處分人承建位於臺南市永康區之「橋北案店鋪住宅大樓新建工程」,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依下列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減少高處作業項目。二、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設備或防墜設施。三、設置護欄、護蓋。四、張掛安全網。五、使勞工佩掛安全帶。六、設置警示線系統。七、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八、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A棟2樓露臺開口部分場所作業設置之護欄,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任何型式之護欄,其杆柱、杆件之強度及錨錠,應使整個護欄具有抵 抗於上欄杆之任何1點,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
3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5/03/09 115/01/09 勞職授字第1140255841號 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楊淑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人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指導及協助。
4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9/08 114/07/14 勞職授字第1140253111號 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楊淑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5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5/08 114/03/26 勞職授字第1140251359號 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楊淑綿)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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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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