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
(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07/02/08 106/12/26 106年府勞檢字1060311319號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黃春發)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2 桃園市 105/08/10 105/07/22 105年府勞檢字 1050171941號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黃春發)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共1頁,跳至第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職業災害之罹災人數 職業災害之發生日期 職業災害之發生地點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6/10/25 106/07/07 勞職授字第1060202908號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固定式起重機吊鉤防滑舌片遭膠布貼住無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功能、高壓氣體鋼瓶儲放區乙炔鋼瓶未固定、未裝置護蓋且與氧氣鋼瓶放置於同一區未分開貯存。
2 桃園市 115/02/10 114/12/17 114年府勞檢字1140358050號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黃春發)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雇主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
本規則規定之一切有關安全衛生設施,雇主應切實辦理,並應經常注意維修與保養。如發現有異常時,應即補修或採其他必要措施。如有臨時拆除或使其暫時喪失效能之必要時,應顧及勞工身體及作業狀況,使其暫停工作或採其他必要措施,於其原因消除後,應即恢復原狀。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100,000
3 桃園市 115/02/10 114/12/17 114年府勞檢字11403580501號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黃春發)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60,000
4 桃園市 112/10/05 112/08/18 府勞檢字第1120228404號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黃春發)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機械開始運轉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規定固定信號,並指定指揮人員負責指揮。 100,000
5 桃園市 110/04/06 110/02/23 府勞檢字第1100043138號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黃春發)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應使其辦理下列事項:一、…。六、當荷物起吊離地後,不得以手碰觸荷物,並於荷物剛離地面時,引導起重機具暫停動作,以確認荷物之懸掛有無傾斜、鬆脫等異狀。七、…。 60,000
共2頁,跳至第
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共0頁,跳至第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1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114/02/10 113/12/09 保退三字第11360190260號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黃春發)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5條第2項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5,000
2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114/02/10 113/12/04 勞局納字第11301821151號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黃春發)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7條 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或未於期限內通知月投保薪資之調整。 20,000
共1頁,跳至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