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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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台南市 110/08/10 110/06/28 南市勞安字第1100760948號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范進財)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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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查詢職場重大災害檢查訊息 請點此)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9/01/03 108/10/14 勞職授字第1080204350號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9/01/03 108/10/14 勞職授字第10802043501號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
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
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3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7/06/05 107/03/09 勞職授字第1070200977號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廢水區內處置、使用丁類物質(硫酸(溶液)數量3公噸,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等設施。
4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5/04/21 105/03/16 勞職授字第1050200900號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T01廢水廠儲存甲苯及二甲苯廢溶液),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且亦未指導協助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
5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5/04/21 105/03/16 勞職授字第1050200899號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有關其事業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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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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