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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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07/02/08 106/12/18 106年府勞檢字1060302998號 泰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李大權)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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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14/08/11 114/06/18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159685號 泰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李大權)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0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乙炔熔接裝置及氧乙炔熔接裝置,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應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
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雇主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
雇主對物料之堆放,不得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
雇主對於使用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或人字臂起重桿(以下簡稱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應僱用曾受吊掛作業訓練合格者擔任。
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應有適當之扶手。
2 桃園市 114/08/11 114/06/18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1596851號 泰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李大權)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3 桃園市 108/10/08 108/08/02 府勞檢字第1080184048號 泰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李大權)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
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
堆高機應設置後扶架。但堆高機已註明限使用於將桅桿後傾之際貨物掉落時無引起危害之虞者,不在此限。
內圓研磨機以外之研磨輪,應設置護罩,並具有第九十六條至第一百零四條所定之性能。
吊鉤應設置防止吊掛用鋼索等脫落之阻擋裝置。但於特殊環境吊掛特定荷物,實施全程安全分析,報經檢查機構認可者,不在此限。
雇主對物料之堆放,應依下列規定:一、…。六、不得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七、…。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粉塵作業時,應指定粉塵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
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4 桃園市 108/10/08 108/08/02 府勞檢字第10801840481號 泰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李大權)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第1項 事業單位應參照工作場所大小、分布、危險狀況與勞工人數,備置足夠急救藥品及器材,並置急救人員辦理急救事宜。但已具有急救功能之醫療保健服務業,不在此限。
5 桃園市 107/10/11 107/08/14 府勞檢字第1070202992號 泰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李大權)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為防止特定粉塵發生源之粉塵之發散,應依附表一乙欄所列之每一特定粉塵發生源,分別設置對應同表該欄所列設備之任何之一種或具同等以上性能之設備。
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應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堆高機應設置後扶架。但堆高機已註明限使用於將桅桿後傾之際貨物掉落時無引起危害之虞者,不在此限。
內圓研磨機以外之研磨輪,應設置護罩,並具有第九十六條至第一百零四條所定之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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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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