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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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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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職業災害之罹災人數 職業災害之發生日期 職業災害之發生地點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09/10/08 109/08/11 府勞檢字第1090199782號 永鈺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 30,000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7/07/12 107/04/17 勞職授字第1070201549號 永鈺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第83條、第90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使未具有荷重在1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資格之勞工操作荷重在1公噸以上堆高機作業;生產設備之傳動皮帶及傳動鏈條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份,未有護罩;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護網;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有物體飛落危害勞工之虞;吊料口(深度超過2公尺)未有護欄,有墜落危害之虞。
3 桃園市 112/03/03 112/01/18 府勞檢字第1120011939號 永鈺窯業股份有限公司(邱顯炉)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60,000
4 桃園市 111/02/14 110/12/29 府勞檢字第1100344046號 永鈺窯業股份有限公司(邱顯)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0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0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0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
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
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四、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應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但駕駛座配置有車輛傾倒時,防止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者,不在此限。十五、…。
桌上用研磨機及床式研磨機使用之護罩,應以設置舌板或其他方法,使研磨之必要部分之研磨輪周邊與護罩間之間隙可調整在十毫米以下。
桌上用研磨機或床式研磨機,應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三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
雇主對於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應依下列之規定:一、…。四、應有適當之扶手。
雇主應公告粉塵作業場所禁止飲食或吸菸,並揭示於明顯易見之處所。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粉塵作業時,應指定粉塵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
雇主對於乙炔熔接裝置及氧乙炔熔接裝置,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應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但主管及最近吹管之分岐管分別設有安全器者,不在此限。
30,000
5 桃園市 115/03/09 115/01/15 115年府勞檢字1150007151號 永鈺窯業股份有限公司(楊美華)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0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0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
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專人對於前述蒸氣、氣體之濃度,於作業前測定之。二、……。
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雇主對於射出成型機、鑄鋼造形機、打模機、橡膠加硫成型機、輪胎成型機及其他加壓成型之機械等,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安全門、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感應式安全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
操作人員於地面上操作,並隨荷物移動之固定起重機,其操作用開關器,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應於操作人員易見處標示該操作用開關器所控制之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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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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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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