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上述查詢條件,最近3年內違反勞動法令總筆數:27筆(112年07月25日~115年07月24日止)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外送專法)
| 序號 |
縣市/單位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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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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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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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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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自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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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法規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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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規內容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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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說明 |
| 1 |
嘉義縣 |
109/02/01 |
109/01/20 |
府授社勞資字第1090009115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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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苗栗縣 |
107/07/11 |
107/06/13 |
府勞資字第1070114463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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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嘉義縣 |
105/08/01 |
105/07/29 |
府授社勞資字第1050143133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超過46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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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新竹縣 |
114/12/10 |
114/11/11 |
114年府勞資字第1140047176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鄭人銘) |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 |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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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高雄市 |
114/11/07 |
114/09/18 |
高市勞條字第11436994600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鄭人銘)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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