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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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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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職業災害之罹災人數 職業災害之發生日期 職業災害之發生地點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9/09/10 109/05/18 勞職授字第1090201979號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0款、第116條第12款、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使勞工進行高度2公尺以上之樹木修剪作業,未依規定不得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又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且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9/01/10 108/09/18 勞職授字第1080203964號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使勞工從事清點玻璃數量作業,玻璃以直立方式堆積有倒塌、崩塌或掉落之虞,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且清點作業中發生架上玻璃破裂飛散,未使勞工穿戴防切割手套及護腕等防護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3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11/05 114/09/01 勞職授字第1140254101號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三廠(鍾志明)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4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11/05 114/09/01 勞職授字第1140254101A號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三廠(鍾志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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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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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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