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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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15/01/13 114/11/21 114年府勞檢字1140336422號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邱政超) 勞基法第59條第1款 未依規定給予職業災害醫療費用補償 20,000
2 桃園市 115/01/13 114/11/21 114年府勞檢字11403364221號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邱政超) 勞基法第59條第2款 勞工於公傷病假期間,雇主未按其原領工資數額補償 20,000
3 桃園市 114/11/06 114/09/08 114年府勞檢字1140257198號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邱政超)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800,000
4 桃園市 114/11/06 114/09/08 114年府勞檢字11402571981號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邱政超)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50,000
5 桃園市 114/07/08 114/05/12 114年府勞檢字1140126182號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邱政超)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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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14/12/08 114/10/14 府勞檢字第1140287422號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邱政超)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00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
2 桃園市 108/03/11 108/01/28 府勞檢字第1080019995號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黃伯弘)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2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使勞工從事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作業,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應採取下列疾病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一、辨識及評估高風險群。二、安排醫師面談及健康指導。三、調整或縮短工作時間及更換工作內容之措施。四、實施健康檢查、管理及促進。五、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六、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下列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一、辨識及評估危害。二、適當配置作業場所。三、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四、建構行為規範。五、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六、建立事件之處理程序。七、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八、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3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6/03/13 106/01/24 勞職授字第1060200081號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 車輛維修補土噴漆作業使用苯乙烯、乙酸丁酯、二甲苯及乙二醇乙醚醋酸酯等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
4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6/02/10 105/12/08 勞職授字第1050204144號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設施規則第61條、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金屬加工用之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高壓氣體(乙炔)之貯存,未加以固定、裝妥護蓋及貯存處附近,任意放置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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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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