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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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台南市 113/06/10 113/05/03 南市勞安字第1130617476號 新晟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王煎)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20,000
2 台南市 104/12/10 104/11/19 府勞條字第 1041130150 號 新晟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王煎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35條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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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7/10 114/05/21 勞職授字第1140252259號 新晟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王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受處分人位於臺南市鹽水區汫水里溪洲寮4之3號之工廠,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規定,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發生噪音之工作場所,未依同規則第30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勞工工作場所因機械設備所發生之聲音超過90分貝時,雇主應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使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8小時日時量平均不超過該規定第1目表列之規定值或相當之劑量值,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50時,雇主應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2/10 113/12/11 勞職授字第1130207607A號 新晟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王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盧志偉
3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2/10 113/12/11 勞職授字第1130207607號 新晟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王煎)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同規則第45條、同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

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盧志偉
4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1/09 113/11/18 勞職授字第1130207310號 新晟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王煎)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同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5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2/12/08 112/09/18 勞職授字第1120204436號 新晟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王煎)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同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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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1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111/09/12 111/07/25 保退三字第11160083420號 新晟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王煎)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5條第2項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5,000
2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111/09/13 111/07/19 勞局納字第11101875620號 新晟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王煎)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7條 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或未於期限內通知月投保薪資之調整。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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