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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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高雄市 109/12/04 109/10/12 高市勞條字第10939219200號 常暉營造有限公司(施賢德)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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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高雄市 114/01/16 113/11/05 高市勞檢字第11372011800號 常暉營造有限公司(施賢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該工程多處外牆施工架之設置,因工程施作需要,將內側交叉拉桿移除,卻未於其內側設置水平構件,並與立架連結穩固,提供施工架必要強度,以防止作業勞工墜落危害。
2 高雄市 112/11/24 112/10/12 高市勞檢字第11271836800號 常暉營造有限公司(施賢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5款 對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約8.5公尺之大樓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高度約3.8公尺之大樓1樓頂版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3 高雄市 112/06/30 112/05/30 高市勞檢字第11270991700號 常暉營造有限公司(施賢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約3.6公尺之A、B棟大樓2樓雨遮及高度約3.5公尺之B棟大樓2樓頂版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4 高雄市 110/08/02 109/12/14 高市勞檢字第10972450300號 常暉營造有限公司(施賢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5 高雄市 110/08/02 109/12/14 高市勞檢字第10972450200號 常暉營造有限公司(施賢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外牆施工架未與構造物妥實連接;高度2公尺以上之會客室2樓吊料口、地上蓄水池頂樓、生活大樓B、C棟吊料口等作業範圍,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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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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