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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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高雄市 107/03/27 107/01/29 高市勞條字第10730693500號 宏錡電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蔡慶隆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2 高雄市 106/12/08 106/05/02 高市勞條字第1063319780A號 宏錡電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蔡慶隆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3 高雄市 106/08/08 106/05/02 高市勞條字第10633197800號 宏錡電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蔡慶隆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未達基本工資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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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查詢職場重大災害檢查訊息 請點此)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3/03/09 113/01/24 勞職授字第1130202338A號 宏錡電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蔡慶隆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1、2及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勞工於以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 蘇佳瑩
2 高雄市 108/09/27 108/04/12 高市勞檢字第10870674100號 宏錡電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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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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