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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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勞動基準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違法事業單位查詢結果
序號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台南市 108/02/10 108/01/11 府勞檢字第1080068059號 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郭瑞西)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職業安全衛生法違法事業單位查詢結果
序號 違反法規內容 職業災害之發生地點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5/06/08 115/04/20 勞職授字第1150251547A號 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官田廠(郭素惠)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1項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0,000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5/06/08 115/04/20 勞職授字第1150251547號 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官田廠(郭素惠)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4款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5款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09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9條第1項第1款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8條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4條第2項第2款,均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應有適當之扶手。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對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應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並使勞工確實遵守。
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
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雇主對於乙炔熔接裝置及氧乙炔熔接裝置,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應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對勞工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於鋼架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雇主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並禁止非與從事作業有關之人員進入下列工作場所:一、處置大量高熱物體或顯著濕熱之場所。
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
堆高機應設置前照燈及後照燈。
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之駕駛座,應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
300,000
3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8/04 114/06/23 勞職授字1140253054號 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郭素惠)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4款、同規則第43條第1項、同規則第58條第5款、同規則第108條第5款、同規則第116條第12款、同規則第209條、同規則第224條第1項、同規則第第241條、同規則第245條、同規則第250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4條第2項第2款、同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未有適當之扶手;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對於乙炔熔接裝置及氧乙炔熔接裝置,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未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 ,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 (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雇主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對勞工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於鋼架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之駕駛座,未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
4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6/09 114/04/09 勞職授字第1140251539號 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郭素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5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5/08 114/03/10 勞職授字1140251051B號 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郭素惠)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勞工於架空電線或電氣機具電路之接近場所從事工作物之裝設、解體、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及其附屬性作業或使用車輛系營建機械、移動式起重機、高空工作車及其他有關作業時,該作業使用之機械、車輛或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之際,有因接觸或接近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者,雇主未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外,且未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但採取前述設施顯有困難者,應置監視人員監視之。
工會法/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外送專法)
工會法/外送專法違法事業單位查詢結果
序號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違法事業單位查詢結果
序號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違法事業單位查詢結果
序號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