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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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15/04/10 115/03/04 115年府勞檢字1150048366號 國立聯合大學(侯帝光) 勞基法第23條第1項 工資未依約定或規定方式給付,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20,000
2 桃園市 115/04/10 115/03/04 115年府勞檢字11500483661號 國立聯合大學(侯帝光)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20,000
3 桃園市 115/04/10 115/03/04 115年府勞檢字11500483662號 國立聯合大學(侯帝光) 勞基法第36條第2項 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20,000
4 苗栗縣 112/06/10 112/05/09 府勞資字第1120109910號 國立聯合大學(李偉賢)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 未經工會同意將工作時間延長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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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1/06/10 111/03/14 勞職授字第1110201211號 國立聯合大學(李偉賢)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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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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