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自114年10月23日起公布於本系統之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之資訊,應持續公布,無公布期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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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格式範例:1060101)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外送專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08/12/06 108/10/09 108年府勞檢字1080249072號 和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謝紹龍)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2 桃園市 108/12/06 108/10/09 108年府勞檢字10802490721號 和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謝紹龍)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3 桃園市 108/12/06 108/10/09 108年府勞檢字10802490722號 和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謝紹龍)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4 桃園市 106/06/06 106/03/29 106年府勞檢字1060072461號 和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謝紹龍) 勞基法第24條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行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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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職業災害之罹災人數 職業災害之發生日期 職業災害之發生地點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14/12/08 114/10/27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306740號 和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烱儀)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0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0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8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使勞工從事前項作業,有接觸機械、器具或設備之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時,應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貯存場所應有適當之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貯存處附近,不得任意放置其他物品。
對於雇主為金屬之熔接、熔斷或加熱等作業所須使用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容器,容器使用時,應留置專用板手於容器閥柄上,以備緊急時遮斷氣源。
雇主對於乙炔熔接裝置及氧乙炔熔接裝置,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應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應分開貯存。
雇主對於鍋爐房或鍋爐設置場所,應在作業場所入口明顯處設置禁止進入之標示。
雇主對於鍋爐房或鍋爐設置場所,應將鍋爐檢查合格證及鍋爐操作人員資格證件影本揭示於明顯處所;如屬移動式鍋爐,應將檢查合格證影本交鍋爐操作人員隨身攜帶。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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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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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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