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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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13/01/08 112/11/27 112年府勞條字1120327398號 台灣電綜股份有限公司(洲崎 典之)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50,000
2 桃園市 108/03/08 108/01/02 108年府勞條字1070324909號 台灣電綜股份有限公司(洲崎典之)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3 桃園市 108/03/08 108/01/02 108年府勞條字10703249091號 台灣電綜股份有限公司(洲崎典之)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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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查詢職場重大災害檢查訊息 請點此)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12/08/07 112/06/12 府勞檢字第1120155581號 台灣電綜股份有限公司(洲崎典之)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7/11/08 107/08/20 勞職授字第1070204143號 台灣電綜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發電室、變電室、或受電室內之電路附近,堆放任何與電路無關之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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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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