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共0頁,跳至第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桃園市 113/03/08 113/01/08 府勞檢字第1130003913號 台灣林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北田雄一)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堆高機應設置前照燈及後照燈但堆高機已註明限照度良好場所使用者,不在此限。
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以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以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
堆高機應設置後扶架但堆高機已註明限使用於將桅桿後傾之際貨物掉落時無引起危害之虞者,不在此限。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06/02/10 105/12/16 勞職授字第1050204705號 台灣林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9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使用手持式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CNC銑床於運轉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無=等設備;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
共1頁,跳至第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共0頁,跳至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