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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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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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高雄市 113/08/19 113/06/28 高市勞檢字第11371164500號 協勝發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黃煌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8款 對於處置大量高熱物之作業場所,未採取適當之防範措施並使作業勞工佩戴適當之防護具,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
2 高雄市 113/05/16 113/03/13 高市勞檢字第11370453100號 協勝發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黃煌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所僱勞工於鋼胚冷卻區南側開口處行走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
3 高雄市 112/06/30 112/05/09 高市勞檢字第11270833500號 協勝發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黃煌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未按規定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置安全衛生人員,經通知改善未如期改善。
4 高雄市 112/06/30 112/05/09 高市勞檢字第11270833600號 協勝發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黃煌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2、3、4款 對於勞工從事廢鐵卸料、堆置作業,有使勞工致生重大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落實「工作場所之巡視」、採取積極具體「工作之連繫與調整」,辦理「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等作為,要求承攬人依規定,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駕駛者依製造廠商規定之安全度及最大使用荷重等操作。
5 高雄市 112/06/30 112/05/09 高市勞檢字第11270833700號 協勝發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黃煌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其所支配管理現場之曳引車卸料作業,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未置管制引導人員即進行卸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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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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