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上述查詢條件,最近3年內違反勞動法令總筆數:1筆(112年07月21日~115年07月20日止)
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外送專法)
| 序號 |
縣市/單位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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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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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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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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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自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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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法規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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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規內容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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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說明 |
| 1 |
南投縣 |
109/04/20 |
109/04/20 |
府社勞資字第1090095334號 |
利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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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南投縣 |
105/12/21 |
105/12/21 |
府社勞資字第1050266983號書函 |
利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
雇主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一日超過12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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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南投縣 |
105/12/21 |
105/12/21 |
府社勞資字第1050266964號書函 |
利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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