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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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台南市 106/06/10 106/04/26 府勞條字第1060392255號 三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吳淑滿)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2 台南市 104/10/10 104/09/17 府勞條字第1040881921 三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吳淑滿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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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6/09 114/04/21 勞職授字第1140251767B號 三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吳淑滿)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高度4.2公尺之筏基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4.2公尺之筏基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2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6/09 114/04/21 勞職授字第1140251767A號 三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吳淑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3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6/09 114/04/21 勞職授字第1140251767號 三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吳淑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4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6/09 114/04/10 勞職授字第1140251511號 三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吳淑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之規定
5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4/06/09 114/04/01 勞職授字第1140251366號 三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吳淑滿)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項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 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戴用安全帽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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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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