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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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最低工資法/性別平等工作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114/03/17 114/03/17 南環字第1140009299號 太冠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積欠工資 20,000
2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114/03/17 114/03/17 南環字第1140009301號 周氏蝦捲有限公司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 短付加班費 40,000
3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114/03/12 114/03/12 南環字第1140008655A號 台灣捷宇技研有限公司 勞基法第35條 每日工作時間內常未有連續30分鐘之休息時間 20,000
4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114/03/11 114/03/11 南環字第1140008560號 大洋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勞基法第38條
未提供出勤紀錄
特休未休工資未於法定期限內給付
40,000
5 台東縣 114/03/12 114/03/11 114年3月11日府社勞字第 1140050724號 財團法人一粒麥子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8條第1項 雇主違反第21條規定,處新臺幣貳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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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114/03/19 114/03/18 中環字1140005993號 威泰工程有限公司(吳桂碧)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一、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
2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114/03/18 114/03/17 中環字第1140005863號 聯揚工程有限公司(葉治汶)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雇主應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
3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114/03/19 114/03/11 中環字1140005359號 西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立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三、防止電、熱或其他之能引起之危害。
4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114/03/19 114/03/11 中環字1140005357號 松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邱政賢)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十三、防止通道、地板或階梯等引起之危害。
5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114/03/19 114/03/10 中環字1140005223號 駿達冷凍空調工程有限公司(張政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一、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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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縣市/單位別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1 花蓮縣 114/03/07 114/02/27 府社勞字第1140037491號 恬樂餐飲有限公司(楊凱迪)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2項 雇主未依規定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新制資遣費。 300,000 本案正確處分金額為150000元
2 新竹市 114/03/03 114/02/11 府勞動字第11400306442號 荃勝辦公家具有限公司(彭秀蘭)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2項 雇主未依規定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新制資遣費。 300,000
3 嘉義市 114/03/04 114/02/05 府社勞字 第1141551186號 波特社群行銷有限公司(何珉澔)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2條第2項
雇主未依規定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新制資遣費。 300,000
4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114/03/10 114/01/24 勞局費字第11401802010號 趙若涵即柏淶特文理技藝短期補習班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21條第1項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20,000
5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114/03/10 114/01/24 勞局費字第11401802010號 曾繁仁即臺中市私立繁星文理短期補習班惠來分班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21條第1項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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