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裁罰公告事項,係由各主管機關提供,如有資料正確性疑義,請洽各公告機關進一步查詢。另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或加徵滯納金案件依規定公布處分金額。又109年6月12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修正施行,自該日起之處分案件併公布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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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1 台北市 111/07/05 111/05/26 北市勞動字第11160157201號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李添財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 勞工之特別休假期日未由勞工自行排定 20,000
2 宜蘭縣 110/09/08 110/07/28 府勞資字第1100107553號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李添財)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 50,000
3 宜蘭縣 110/05/04 110/03/03 府勞資字第1100011852號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李添財)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

使勞工連續出勤7天
40,000
4 桃園市 109/03/05 109/01/16 109年府勞檢字1080333928號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李添財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5 桃園市 109/03/05 109/01/16 109年府勞檢字10803339281號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李添財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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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服務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查詢職場重大災害檢查訊息 請點此)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備註說明
1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3/02/05 112/12/15 勞職授字第1120205666號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李添財)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2 桃園市 111/11/09 111/09/08 府勞檢字第1110255166號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李添財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四、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應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但駕駛座配置有車輛傾倒時,防止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者,不在此限。十五、…。
雇主對於電氣設備,平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發電室、變電室、或受電室內之電路附近,不得堆放任何與電路無關之物件或放置床、舖、衣架等。二、…。
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
3 桃園市 111/10/07 111/08/18 府勞檢字第1110230139號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李添財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雇主使勞工從事前項作業,有接觸機械、器具或設備之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時,應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
4 台北市 111/09/05 111/06/09 北市勞職字第11160607461號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李添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1項款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1項
事業分散於不同地區者,未於各該地區之事業單位依第二條至第三條之二規定,設管理單位及置管理人員。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所置管理人員,非為專職。
5 職業安全衛生署 111/05/09 110/11/10 勞職授字第1100205406號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李添財)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50條第1項第4款、第2項、第115條第5款、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手推刨床未使用可動式接觸預防裝置,其刃部接觸預防裝置之覆蓋下方與加工材之進給側平台間隙超過8毫米。手推刨床未於明顯易見處標示無負荷回轉速率,有效刨削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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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金額/滯納金 備註說明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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